3.1.09

喜筵

若是到手的请柬上写着“阖府通请”四个字,该带谁一道出席喜筵呢?最起码夫妇和儿女,(也许加上一些子孙)方能凑成这四个字。若女儿已经外嫁了,理应不被算在里面,且该另发一张写上女儿夫婿名字的请柬。
至于红包嘛!现代人通常会以与新人的相熟度和喜筵所在地作标准,来决定红包的份量。阖府通请也该有阖府通请的份量才对。曾经领教过一位闻风丧胆却又无法回避的亲戚,顶着“阖府通请”的光圈带一家人浩浩荡荡地来喝喜酒。一家大小十一人加上帮人家看顾的小孩两名共十三人就已经占了一桌。也实在无法理解怎么连帮人看顾的小孩也带来了呢?曲终人散点算红包时才发现这家亲戚居然只封一百零吉当人情!一百零吉十三人一桌,一个人都不用十零吉,对他们来说,这顿饭真的太太太超值了。难怪除了办红百二事以外,大家都不愿和这家人来往。

“我以为你们是一个人来。”听到这句话,什么心情都没了。明明记得男友说对方欢迎携伴出席,还和对方确定我会出席。结果到了会场,竟然说这种话。唉~~也许如果我听到的是:“安排不周,能不能请你们……”情况就会一百八十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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